王元,男,48岁,汉族,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察右前旗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土贵乌拉镇人民法庭庭长。王元1984年参加法院工作,从书记员做起,29年来他先后在小淖尔法庭等6个基层农村法庭工作,足迹几乎遍及察右前旗所有的农村乡镇。参加工作至今,他共审理执行各类案件1500余件,结案数居全院第一,无一错案。他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二次,20多次受到市、旗、院的表彰,1990年担任法庭庭长后,他所领导过的几个法庭3次荣立三等功,6次被中院和旗委授予“品牌法庭”、“人民满意的好法庭”,2次被自治区高院授予“全区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区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王元是察右前旗法院调动次数最多的法官,参加工作29年,先后调动6次,在一个法庭长则10多年,短则半年。与一般干部轮岗不同的是,每次调动都是所去的法庭点名要。每次调动前,领导征求意见时,他都只是八个字回答:“服从安排,保证干好”。王元被全院干警称为“一块砖法官”。
基层法庭没有太多惊心动魄、错综复杂的大案,但鸡毛蒜皮的事不少。两口子打架闹离婚找他,邻居间排水采光找他,占地纠纷扯皮也找他,因此,他的办公桌上总是堆着一沓沓崭新的案卷,每天上班,王元做的就是文书送达、接待当事人、开庭、调解,连喝口水都得抽空。每天晚上12点前和双休日,他都要加班,忙着撰写法律文书和整理案卷。这些年,仅他担任庭长的23年中,累计加班5600多个小时。
土贵乌拉法庭管辖的范围比较大,有些偏远乡村当事人打官司往往要跑很远的路。为此,王元经常背着国徽,带两名同事到偏远地区把法庭直接设在百姓家门口。一两个小时的开庭时间,他们往往准备好几个小时。他说,老百姓来法庭一趟不容易,我们多跑些路,当事人就少走些路。为了进一步减轻当事人诉累,王元采取灵活速裁机制,实行快立案、快审理、快裁决,依法加大简易程序使用范围。2010年以来,他们共审结各种案件970件,所审理案件中简易程序适用率为85%。
由于人少案多,法庭除了审理案件外,还要兼办执行工作。而“执行难”是当前法院面临的难题。王元的体会是只有用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才能破解执行难。2008年4月,他在平地泉法庭担任庭长时,法院把察哈尔工业园区内17件违法建房强拆执行案的“硬骨头”交给他,而且限期仅为3天。王元接受任务后,深入农户,不厌其烦地同每个当事人谈话,面对村民的谩骂、顶撞,他始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当事人从抵触变为配合。在王元的艰苦努力下,三天过后,17件案件24户63间违法建房全部自行拆除。此案,受到了工业园区和村民们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