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右前旗人民法院新一届院党组组建以来,以“三个至上”为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法院一个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着力维护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崇高威望,积极树立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加强教育,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坚定的理想信念是把好人生之舵的航标和指路明灯。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是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在市场经济的形势下,领导干部只有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持立党为公、司法为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力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在党风廉政建设中,领导干部带头示范本身就是最好的教育方式之一。我院班子成员勇作表率,敢于向全院干警宣示“向我看齐”,时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处处慎权、慎欲、慎微、慎独。一把手经常要求班子成员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把党的教育化为内心信念和道德约束,始终坚持清醒的头脑,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稳得住心神,管的住身手,把得住嘴巴,抗得住诱惑。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民主生活会上,一把手提出班子成员要做到“学习、勤政、廉洁、公正”的模范,确立了十大工作原则:即要发扬民主,不要没有主见;要高度集中,不要独断专行;要坚持原则,不要教条死板;要尊重领导,不要阿谀奉承;要服从上级,不要盲目蛮干;要请示报告,不要等待依赖;要主动工作,不要超越职权;要维护团结,不要一团和气;要关心爱护,不要迁就护短;要明辨是非,不要斤斤计较。
邓小平同志指示:“不注意学习,忙于事务,思想就容易庸俗化。如果说要变质,那么思想的庸俗化就是一个危险的起点。”广大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如果长期放松学习,放松世界观的改造,有些人会犯错误,有些人则走向腐败,甚至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我院通过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努力强化干警廉政自律意识,夯实基础,做好预防。为搞好学习教育,我院购置了各种书籍供干警学习。每年由监察室、政工科、党支部制定详细学习计划,做出具体安排,以集中学习和干警自学为主,以走出去,请进来学习为辅。支部开展党课教育,党组书记主讲廉政党课,各部门负责人和资深法官自拟题目授课,监察室及时传达各级纪检监察文件精神,进行警示教育。
——健全规章制度,创建惩治和预防腐败长效机制
新班子组建以来,我院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积极改革,大胆创新反腐倡廉工作机制,总结创建了“四三二一”惩治预防腐败机制:即建立健全“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不必为”的四不为预防惩治机制;全面贯彻《实施纲要》实行教育、制度、监督三管齐下工作机制;院领导班子及各庭室负责人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每位干警建立1份廉政档案储备制。这项机制的建立,丰富了预防和反腐倡廉工作体系,丰富了了纪检、监察工作内容和措施,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主要进行以下几方面的探索与实践:1、每年年初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明确了党组书记、院长对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所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负主要领导责任。监察室进行检查监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我院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重要内容,与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司法管理以及党建工作提到同等重要位置,做到了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2、探索建立了惩戒与激励机制并举,纪律约束与经济挂钩的廉政保证金制度,既提高了干警的待遇,又从制度上减少了腐败。3、为了加强民主理财、民主管理、民主监督,2009年7月成立了三人财务监管组,由监察室主任任组长和院内一名威望高、资历深的老法官和懂财务的法官组成,对院长的开支进行监管审批,对院内5000元以上的开支进行审批,规范了经费审批制度,也扩大了干警对主要领导经费支出和院内大额经费支出的知情权。4、畅通了当事人的监督渠道,随案附当事人“意见征求表”和“五个严禁监督卡”,做到了对案件当事人100%的回访。建立案件回访制度,全面收集案件当事人对承办案件法官的司法廉洁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前进行整改,做到防微杜渐。5、案件质量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和灵魂,我院十分注重把案件质量与廉政监督紧密结合起来。成立了专门评查案件机构对每件案件进行严格评查。对评查出来有质量问题的案件,特别是不合格案件和瑕疵案件,都要对责任人诫勉谈话或警示教育。制度建设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保证工程,我院求真务实,大胆创新,真正形成了用制度规范干警的职务行为,用制度办案、靠制度管人的长效管理机制。
——坚决贯彻“五个严禁”规定,切实做到廉洁司法
2009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五个严禁”的硬性规定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紧密部署。成立了贯彻落实“五个严禁”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责成监察室具体负责落实,制定了《察右前旗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的实施意见》。召开全院动员大会,党组书记、院长做了动员讲话,副院长带领干警宣誓,各部门及干警们层层签订了责任状。此后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学习一周,深刻领会“五个严禁”的内容、意义。对内制做了“五个严禁”桌签,在机关的显著位置挂上“五个严禁”宣传栏;对外与旗报社和广播电台联系,将“五个严禁”规定和《处理办法》通过电视台向社会公布,通过报纸专刊向社会宣传,通过印制宣传资料向社会各界张贴发放,还向社会和上级法院公布24小时举报录音电话。随时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为了让案件当事人及时监督承办人的行为,随案向当事人发放了“五个严禁监督卡”,随时接受当事人的举报。监察室要求各部门及每名干警针对“五个严禁”的内容认真写出学习心得和总结。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广大干警思想上受到了深刻的触动和警示,廉洁司法意识进一步加强,勤奋工作、廉洁司法、热情服务、自觉奉献蔚然成风,法院的形象和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从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的战略高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腐败斗争,不断解决党风存在的问题,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法律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决不能让腐败突破这最后一道防线。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广大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强化政治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全院上下人心齐、风气正、团结和谐、政通人和,较好的实现了“队伍不出事,案件不出错,廉政不出轨”的奋斗目标。
2011年,我院将继续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三项主题实践活动”,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以实际行动奏响反腐倡廉促进和谐社会的雄壮凯歌,向社会展示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