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立案庭立案到转案,到制作出民事裁定,再到银行办理冻结手续,察右前旗人民法院民二庭只用了不到三个小时的时间,这既让原告感动不已,又让被告心生佩服的办事效率。近日察右前旗人民法院民二庭以”高效优质的工作作风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交给原告赵某某一份满意的审判结果。
2014年4月25日下午,在受理由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我院管辖的赵某、袁某诉袁某、赵某的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我院在刚刚立案转入民二庭后,该庭的承办人通过上级法院的原承办人了解争议的房屋已被拆迁,256000元的补偿款已放发到被告赵某手中的情况后立即作出裁定,前去乌兰察布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理冻结手续。在银行配合查询发现,被告的账户在法院立案前几天有6000元的资金转出。经进一步了解,被告的账户上还有250000元款额。民二庭的工作人员请求立即冻结被告的账户的款额办理送达相关法律手续同时通知被告赵某。
察右前旗人民法院民二庭始终坚持落实司法为民,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从一点一滴做起,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切实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立足本职工作,做好分内事务,多做察民情的细事、暖民心的好事、解民忧的实事,力争司法审判工作让党委政府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