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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情解民忧 情暖为民心
作者:冯晓娟  发布时间:2014-07-21 15:57:10 打印 字号: | |
  近日,察右前旗人民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原告北京某化学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察右前旗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008年4月份双方签订了产品买卖合同,原告给被告供应混凝土外加剂,从2008年7月至2012年11月累计给被告供货总价值9569930元,被告陆续给付原告部分货款后,尚欠1090680.70元,经原告多次索要无果,为了维护合法权益,原告向提起了诉讼并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

为了减轻当事人负担,避免诉累,我院受理后承办法官当日给被告送达,当日组织双方当事进行庭前调解。开始被告态度强硬,找借口说是没钱,承办法官给他解析案情,明白利弊,经过耐心细致的劝说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握着承办法官的手说:

  察右前旗人法院始贯彻一切为了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的原则。坚持把快捷、调解原则贯穿于整个速裁工作的始终,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维护公平正义,保障辖区的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董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