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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纪律 警钟长鸣
作者:王玉辉  发布时间:2014-08-19 10:37:56 打印 字号: | |
  一直以来,察右前旗人民法院对广大干警严格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 “四个一律”、“五个严禁”和法官有关规定的要求,全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坚决纠正“四风”,使得单位干警的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有了很大程度的改观,全体干警的工作热情得到极大提高,单位整体形象得到了极大的提升。为进一步加强组织纪律和作风建设,我院以文件形式转发了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重审有关规定要求的通知》,并印发到各部门,我院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文兵在周二例会上传达了通知精神,要求全体干警时刻谨记《通知》要求,做到以下纪律:一是严格上下班工作制度规定;二是工作日中午严禁饮酒;三是严格公车管理及严禁驾驶动用被扣车辆;四是严禁吃、拿、卡、要当事人钱物,不准让当事人为自己或他人办理案外事情。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董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