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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农民工进行法律援助的意义和必要性
作者:李新民  发布时间:2014-10-22 15:29:20 打印 字号: | |
  摘要:法律援助问题是目前中国法学界研究的热门话题之一,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占总人口的比例依然巨大,伴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进城务工人员的增多,农民工的法律援助问题逐渐成为学术界和社会关注和研究的热点。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矛盾凸显期,在诸多不和谐的因素中,如何保障农民工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是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应普遍关注的问题,也是极具理论和现实意义的一个问题。

  关键词:农民工;法律援助;

  一、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历程

法律援助制度,“是指国家为了保证法律赋予公民各项权利的实现,对需要法律救济,但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当事人以及某些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完善国家司法公正机制的一项法律制度。”法律援助是人民的司法观念发展的结果,是随着现代诉讼法律制度的产生而产生的,其设立的目的就是要从根本上铲除社会平等现象的障碍,使得那些贫弱的人也能够享有职业的法律服务,由此增强与强势者对抗的力量,以保证其在全力实现中的公平待遇。它始于给经济困难者以经济上的支持,归宿却是为其提供法律上的援助。即以解决经济困难、帮助经济困难者或社会弱者“打官司”入手,以保障其法律权益得以实现结束。

  法律援助的主要作用,就是以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利益为宗旨,对经济困难公民提供无偿法律服务,从根本上解决困难群众没有钱请律师、打不起官司的问题,从而维护法律赋予公民保护自身权利,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法治国家不仅仅通过法律的途径直接地保障人权,而且“还通过依法制约国家或政府的强权来保障人权”,保障公民不因经济困难等原因,享有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是法律援助制度所追求的直接目标。任何有经济困难的公民都不例外,不能因援助的难度和费用而改变。对农民工的异地法律援助也是法律援助,也不因异地而改变法律援助的目的。司法机关对于农民工的权益应该予以特别的关注,农民工一旦提起诉讼,司法机关就应该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给农民工以应有的保障,不能让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工在司法上遭受歧视。

  我国对法律援助制度的研究,主要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到1993年:律师制度得以重建,但因为法律规定得比较原则,未指定出具体的实施细则,也没有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和实施机构,这样,律师免费为当事人提供一些法律服务,只是作为一项严肃的工作任务被确、被提倡,而没有从整体上建立起现代意义的法律援助制度,对弱势全体的问题研究也没有引起理论界和政府的关注。1993年至今,随着社会结构的转型和社会阶层的分化,弱势群体现象在我国凸显,法律援助制度全面启动。2002年初,我国政府在其工作报告中第一次提出弱势群体问题。理论界和政府对弱势群体问题的普遍关注,大大促进了我国弱势群体理论研究的丰富和发展。但认识到保护农民权益的迫切性并从司法救济角度予以关注则是在最近几年,然而无论从研究的深度还是广度上来看都是不完善的。

  二、对农民工的界定

  农民工,从职业上讲,这些人己脱离了农业这种职业,并己离开了农村这片天地,但从身份上他们仍然只是“农民”,因为他们的户口仍留在农村,他们的“家”仍然在农村。山东大学范进学教授认为,农民作为一个概念,具有三层含义:第一,农民是一种政治力量;第二,农民是一种职业;第三,农民还是一种身份。一种职业;第三,农民还是一种身份。他同时指出,“农民工的概念与农民之概念则有质的差异,二者不能划等号。农民工实际上是城市化进程中的必然产物,是农民以用人单位的劳动者的身份而出现的一种职业工作,或者说是农民身份的用人单位的职工。”

  农民工是中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特殊概念,所谓农民工,是指具有农村户口身份却在城市务工的劳动者。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后适应经济发展而产生的特定群体。农民工既非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又非真正意义上的工人,这就决定了这个群体的难堪与尴尬处境。离开农村的农民在参与城市建设的过程中,面临着诸多困境。农民工权益受到侵虽然农民工对我国的城市建设作出了极大的贡献,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群体,但却始终是城市的边缘群体。这些进城务工的农民,从事着城市本地人口根本不愿干的工作,却无奈地游离于城市社会正规的组织和制度之外,承受着种种歧视与不公。构建和谐社会是党中央根据我国社会深刻变化,适应改革与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而提出的一项战略任务,社会成员普遍得到尊重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和基础。而农民工作为中国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一个庞大群体,在现实中,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成为和谐社会中不和谐的一面。中国法律援助制度正是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关注的焦点集中于中国最底层、最贫困、最需要法律帮助的人们的合法权益。“穷人也能打官司”无疑是对一个国家司法人权和司法公正最深刻而又最通俗的表达。迫切解决农民工权益保障的问题是新时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三、农民工法律援助的意义及其必要性

建设农民法律援助机制是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是建设和谐社会、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在要求。农民工法律援助主要指国家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一项制度。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具有多方面重要意义。

  (一)法律援助是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有效途径

  1、法律援助可以解决农民工不懂法的问题。农民工一般文化层次较低,法律常识比较缺乏,很多农民工也有维权的想法但苦于不懂法律,法律援助能帮助解决这一难题。

  2、法律援助可以缓解农民工因为无钱而无法维权的窘境。一般来说,农民工的家境并不富裕,有些还相当贫困,一旦惹上官司,不菲的诉讼费用令很多农民工望而却步。法律援助的无偿性正好可以缓解此类窘境。

  3、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可以实现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我们现在正在建设法治国家,而在法治国家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农民工不懂法、生活贫困而被法律所摈弃,农民工的权益和其他公民的权益一样重要,不能厚此薄彼,法律援助能够帮助其实现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稳定农民工的人心,彰显司法的公正与力量。

  (二)法律援助关系到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

  农民工问题事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农民工分布于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在加工制造业、建筑业、采掘业及环卫、家政、餐饮等服务业中的从业人数已占到总从业人数的一半以上,农民工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特别是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和实现广大农民工的正当和合法权益,对保持当前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和顺利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三)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法律援助作为一项保障困难公民享有平等法律帮助权的制度,是无偿性的政府行为,其本质是保障人权、促进司法公正。因此法律援助既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成果,更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适应了新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从这个角度来讲,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和组成部分。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农民工面临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为了减少社会矛盾和纠纷、解决好这些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需要进一步完善农民工法律援助制度,为农民工维权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在目前的中国,农民工无疑是城市中的弱势群体。他们的弱势地位突出的体现在权利的贫困和权利救济途径的匮乏。由此,对农民工进行法律援助迫在眉睫。而法律援助制度在我国经历了几年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任然存在着许多不足和缺陷,表现在立法上和实施中。尤其是在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方面,问题更为突出。

  解决农民工的法律援助问题,当务之急是国家和社会要切实赋予农民应有的权利以及实现权利的保障手段。权利之所以被称为权利,在于该权利受到侵害后,其主体能够依据法律并通过一定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使之得到法律的确认与保护。因此把法律交给农民至关重要。但农民现阶段的素质和知识结构满足不了司法救济的专业化要求,经济上的拮据也承担不起相对高昂的法律服务费用。这就使得许多农民在权益受损后由于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无法进行法律救济。法律援助恰恰是国家对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或不能完全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公民给予减免收费的法律帮助,以维护其法律赋予的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司法救济制度。为了保障贫困农民能够不受经济困难的制约,享有与普通公民同等的法律帮助权,保障司法公正和司法人权,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需要建立合理的农民法律援助机制,帮助农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农民工问题是我国工业化进程中非常突出的问题,切实维护和保障农民工权益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之意,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面临的艰巨课题。农民工法律援助主要指国家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一项制度。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具有多方面重要意义。
来源:玫瑰营法庭
责任编辑:董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