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5日,一起因房屋买卖引发的民事官司,在察右前旗人民法院民二庭的调解下,得到了圆满化解。
原告赵某某称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其子袁某以5万将房屋买卖给了被告赵某。后房屋被征拆,补偿被告赵某25.6万元现金和置换了一套楼房。因双方协商未果,原告赵某某将其子袁某及赵某一起告上了法庭。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原告赵某某患有重病在身,行动不便,对抗被告赵某情绪激烈。考虑到案件的实际情况,为彻底解决原、被告双方的矛盾,办案法官决定对此案进行调解。承办法官采取分别劝说的方式,多次去往原告家中了解事实,听取原告的意见,多次约见被告赵某进行耐心劝导,从情、理、法方面耐心地向双方解法释理,最终经过多次的不懈调解,双方都作出了让步,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之间纠纷就此了结。
察右前旗人民法院民二庭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到实处,用自己公平、公正的工作态度取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信任及认可。调解是建立在尊重和理解基础上的商谈,除了降低诉讼成本的优势外,更多的是能达到对社会关系的修复,同时此案的成功调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