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因欠察右前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不还,去年被我院判决归还本金利息4.14万元。进入执行程序后一直找不到徐某,后在今天春季执行人员终于找到被执行人徐某。徐某一再述说困难给不了,并承诺分三个月分月履行,同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但是从还款第一个月就失信没有履行,执行人员一直打电话同徐某联系促其履行,但是徐某一推再推后来连电话也不接了。
在察右前旗人民法院开展的金融执行专项活动中,将徐某列为重点执行案件。几经查找,终于在一天早晨找到了徐某,徐某仍是一付满不在乎的样子,我只不过是欠钱,你法院能耐我何?经请示院长,执行人员决定对徐某司法拘留15天,并告知其若再不履行我院将以拒执罪对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察。在徐某被拘留后第五天,全部履行了其全部借款本金利息,故本院提前解除了对其拘留。
对被执行人规避执行采取强制手段是必要的,本案执行为金融执行专项活动起到了执行威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