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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使出浑身解数 当事人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作者:闫黎兵 王玉辉  发布时间:2015-06-17 15:45:45 打印 字号: | |
  近日,察右前旗人民法院民二庭在做了大量细致而艰苦的工作后,成功化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011年,原告乌兰察布市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和被告乌兰察布市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第二十四分公司签订了混凝土供货合同,原告向二被告提供混凝土17615.5方,合计货款6058635元,二被告给付货款4330000元,到2015年,二被告尚欠货款1728635元未付,原告向我院提起诉讼,要求二被告给付货款1728635元,逾期付款违约金1073968元。

    接到此案后,民二庭庭长闫黎兵进行多方面调查了解、查询取证,弄清案情情况后,对当事人双方进行了长时间多次的调解,基于双方怨气很重,各不相让,最终进行了开庭。闫庭长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抓住制约本案调解工作的瓶颈——违约金这一问题,充分讲法析理、调查研究、查找相关规定、分析计算,最后二被告同意支付违约金355606元,原告无异议。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二被告归还货款1728635元,违约金355606元,共计人民币2084241元。此案,原被告双方被闫庭长耐心细致,认真敬业,公平公正的精神所感动,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提升了法院的形象与公信力。
责任编辑:董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