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上午,在我院五楼会议室,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高文学结合我院印发的《察右前旗人民法院语言文字规范化运用基本要求》、《察右前旗人民法院规范行政档案材料行文格式》等文件精神,要求广大讲普通话、写规范字。
高院长强调,此项活动的开展是院长办公会提出的要求,全院干警无论是在庭审活动还是日常工作中一律要讲普通话、写规范字,要严格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标准规范各项工作。每位干警要抓住机遇,勤于学习,顺势而为,学好普通话、用好普通话,这是新时期审判工作的客观要求,也是发展自己、提升自己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