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我院利用周五晨会的时间,传达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区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推进会精神。会议精神强调,全区法院一定要按照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明确政策导向和工作要求,抓住核心问题和关键环节,严格执行中央确定的法官员额比例,严格入额标准和条件,妥善解决好领导干部进入法官员额的问题。要始终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相结合,积极稳妥改革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同时会议要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改革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落实改革的党组主体职责。加强调研论证,精心研究制订改革实施方案,确保推进改革和促进工作相协调,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完善与改革相关的制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