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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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察哈尔右翼前旗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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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各部门主要职能 |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主要职权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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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
收入情况:97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0.2万元,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支出351.5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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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情况:971.7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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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620.2万元。其中在职人员经费516.4万元,公务交通补贴34.6万元,工会与福利费16.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3万元。 项目支出351.57万元。其中办案业务费266.93万元,用于日常办案所需各项开支;装备费84.64万元,用于科技法庭建设42.98万元,平地泉法庭监控系统15万元,平地泉法庭办公自动化建设26.6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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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
实行零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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