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和非诉讼行政执行审查是人民群众通过法院和法院依职权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行政行为进行的法律监督,是促进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手段,察哈尔右翼前旗人民法院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这一光荣的法律职责。
行政诉讼是一个民告官的诉讼,是人民群众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行政诉讼起步晚、责任大、行政力强大,法院属地管理,法律监督困难,造成立案难、公正难、人民满意难。2014年行政诉讼法修改、司法改革去行政化法官司法责任落实、立案登记制等给行政诉讼创造宽松的环境,行政案件大量增加,由每年几件行政案件到现在每年几十件行政案件。法院的司法公信力提高,对政府行政行为监督力度加大,察哈尔右翼前旗人民法院行政审理团队认真履职2017年行政机关败诉送达到68.18%,充分发挥了法律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2017年行政诉讼案件主要是宅基地、房屋征收、承包经营权行政纠纷,此类行政案件行政行为违法率较低特别是房屋征收政府征收补偿做的比较规范公正,行政机关诉讼败诉率为33.33%。但是群众满意率较低,因为他们起诉都是为争取更多经济利益,但行政诉讼只解决行政合法性问题,这是行政诉讼的特点决定的。
2017年行政非诉执行审查案件主要是政府征收合法性审查,国土资源局对违法占地的行政处罚,但案件行政机关败诉率较高达到81.25%,之所以有这么高的败诉主要是政府及相关机关行政行为实施中,虽然行政机关的行政法行为具有合法事实和法律依据,但没有按照严格的行政法执法程序实施程序违法,致使在行政合法性审查中无法准予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不仅要重视实体法合法更要重视程序法合法,程序合法是实体合法的前提,程序更是群众看的见摸得着的行政行为,程序不合法会造成群众合理怀疑,行政执法依程序行使职权是依法行政的保障,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是依法行政的两轮不可偏废。
由于行政审判法官的严格认真履行法律的神圣职责,才有了这样高的行政机关败诉率,把行政违法行为挡在行政行为外规范了行政行为,促进了政府机关未来的依法行政,有力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也让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轨道上高速运行,避免其出轨,为地方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化政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