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速裁速调庭受理了多起小额贷款公司与自然人之间的金融借款案件,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成功化解了矛盾纠纷。
原告内蒙古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国某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多案,被告2017年在内蒙古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共贷款数万元,并互为担保,贷款期限为一年,按照合同约定从借款之日起分10个月还清,但至今尚未还清。现原告内蒙古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起诉至我院要求解除与被告的借款合同;判令其偿还尚欠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承办法官接受案件后,及时给被告送达,听取原被告的诉求和答辩意见。考虑到诉讼标的不大,矛盾焦点不是很尖锐,法官多次组织当事人协商调解,反复给当事人做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案结事了。
至此,多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通过调解,短时间内高效率结案,息诉止争。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