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玫瑰营法庭成功调解了三十二起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案件,涉及村民32户,涉案标的额约15万余元。
察右前旗巴音塔拉镇海富村郝某等32户村民于2015年与被告田某某、张某签订种植回收合同,按照合同约定,被告给农户提供甜玉米籽种,秋收以后以商定的价格回收32户村民所种的甜玉米,田某某、张某于2017年支付32户村民生资款、包装费等费用后,尚欠32户村民大量甜玉米款,村民们多次向田某某、张某索要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田某某、张某给付所拖欠的甜玉米款。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阅案了解案情,积极寻找案件办理突破口,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节,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一方面安抚32户村民的焦急情绪,另一方面对被告释法明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成功调解处理了32起涉农案件。
这些案件的调解化解了社会矛盾,避免了涉诉上访事件的发生,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化解新方式,满足群众司法新需求,从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