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夏某与被告赵某系同村人,2014年5月8日,被告赵某提出向原告夏某借款10000元,借款期限为一个月,到期如数归还,被告赵某给原告夏某打了借条。约定还款时间到期后,被告未还款,现原告提起诉讼。
我院受理案件之后,承办法官多次打电话通知被告来法院领取起诉状副本等相关法律文书,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为尽快与被告取得联系解决此案,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地址,经过实地走访依法进行了送达。在开庭审理前,主审法官详细了解双方的借款经过,经过耐心细致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被告当庭承认借款事实,并表示愿意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因现在资金困难,同意分期给付借款本金及利息。
察右前旗人民法院始终将调解贯穿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本案的调解既促进了邻里关系的和谐共处,充分发挥了人民法官的审判职能,服务大局,为群众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让每一个公民都能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