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哈尔右翼前旗人民法院
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主要职权是:1、依法审判符合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2、依法受理符合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及委托的执行案件。3、受理不服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各类申诉,并依法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进行再审。
二、机构设置
察哈尔右翼前旗人民法院本级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家。
我单位现有政法专项编制59个。现有在职在编干警50名,其中行政编在职干警50名。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独立核算机构数 |
察哈尔右翼前旗人民法院 | 国家机关 | 1个 |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预算收入总计为1597.39万元,基本支出为807.14万元,项目支出为790.25万元;2020年决算收入总计为4488.55万元,支出总计为4488.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4.06万元,占22.81%;项目支出3464.49万元,占77.19%。收入及支出与预算相比较均增加,因我院2020年中追加了项目支出中央转移支付经费及信息化建设经费,且支出数包含当地财政拨款数。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20年预算收入总计为1597.39万元,基本支出为807.14万元,项目支出为790.25万元;2020年决算收入总计为4488.55万元,支出总计为4488.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4.06万元,占22.81%;项目支出3464.49万元,占77.19%。收入及支出与预算相比较均增加,因我院2020年中追加了人员经费及项目支出中央转移支付经费,且支出数包含当地财政拨款数。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3,945.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0.75万元,占47.90%;其他收入2,054.41万元,占52.1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3,944.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4.06万元,占26.00%;项目支出2,920.30万元,占74.0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56.8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66.09万元;支出总计2,256.84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366.09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0.14万元,增长0.90%;支出增加20.14万元,增长0.90%。主要原因:一是新建审判大楼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89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5.33万元,占41.50%;项目支出1,105.42万元,占58.50%。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5.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4.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减少346.98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减少了绩效考核部门工资;公用经费111.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较上年减少0.55万元,主要原因是:例行节约。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09.20万元,支出决算为80.74万元,完成预算的73.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08.20万元,支出决算为80.24万元,完成预算的74.2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50万元,完成预算的50.0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购置费比预算少,购买车辆价格便宜;二是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与预算少,例行节约政策,减少了运行费;三是招待费比预算少,例行节约政策,减少不必要的招待。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80.7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24万元,占99.40%;公务接待费支出0.50万元,占0.6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6.31万元,用于购置两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支出,车均购置费18.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36.3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无购车指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3.93万元,用于车辆燃料费、修理费、检车费、车辆保险费,车均运维费3.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3.27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比车辆减少两辆,新购置的两辆车年末才上路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5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50万元,接待7批次,共接待52人次。主要用于一是上级部门检查;二是相关部门案件调研交流;三是外地相关部门会议。较上年减少0.47万元,主要原因是例行节约政策。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院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105.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两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5.4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从评价结果来看,上述2个项目完成情况较好,主要表现为:资金使用较为规范,保障了法院办案业务稳步开展。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共2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 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分。全年预算数为454万元,执行数为493.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部门项目完成情况较好。下一步改进措施:针对评价发现问题,我部门将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尽快发挥资金效益。
2. 业务装备经费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分。全年预算数178万元,执行数为611.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部门项目完成情况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但还存在部分项目按期交工慢等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针对评价发现问题,我部门将采取有力措施,尽快发挥资金效益。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20 年度) | ||||||||
项目名称 | 办案业务费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
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察哈尔右翼前旗人民法院 |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454 | 493.68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454 | 493.68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案件的正常立案及宣判及2020年结案率的提升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审结案件数量 | 20 | 2300件 | 1589件 | 14 | 提高结案率 | |
质量指标 | 一审案件改判率 | 10 | 1.95% | 3.07% | 6 | 提高审判质量 | ||
时效指标 | 一审民事简易程序使用率 | 10 | 70% | 81.41% | 10 | |||
成本指标 | 人均直接办案支出 | 10 | 80000元 | 65800 | 10 | |||
(30分)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支出完成比 | 10 | 96% | 100%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 | 5 | 55% | 55.80% | 5 | |||
生态效益指标 | 办案产生的环境效益 | 5 | 95% | 100% | 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审判案件的连续性 | 10 | 90% | 100% | 10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干警队办案经费保障的满意程度 | 10 | 96% | 100% | 10 | ||
总分 | 100 | 80 |
| ||||||||||
( 2020 年度) | ||||||||||
项目名称 | 业务装备经费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
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察哈尔右翼前旗人民法院 |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78 | 611.74 | 10 | 100%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78 | 611.74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新建审判大楼监控设备购置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装备采购数量 | 20 | 2套 | 2套 | 20 | ||||
质量指标 | 装备验收合格率 | 10 | 100% | 100% | 10 | |||||
时效指标 | 装备按期交货和竣工率 | 10 | 100% | 100% | 10 | |||||
成本指标 | 装备采购成本节约率 | 10 | 30% | 30% | 10 | |||||
(30分)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装备购置费全年支出进度 | 10 | 97% | 100%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裁判文书上网率 | 10 | 100% | 61.3% | 6 | |||||
生态效益指标 | 提高执法公信力 | 5 | 100% | 100% | 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业务装备可持续性 | 5 | 80% | 100% | 5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干警满意度 | 10 | 95% | 100 | 10 | ||||
总分 | 100 | 96 | ||||||||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办案业务经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绩效评价报告详见第六部分附件。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28万元,比2019年减少0.55万元,降低0.50%。主要原因是:因年初疫情,第一季度案件数量较少,且按照财政厅要求例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减少213.93万元,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进行货物类招标采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减少152.99万元,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进行工程类招标采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减少91.64万元,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进行服务类招标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5辆,主要用于:办案、送达;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我院实际共有车辆14辆,因资产网车辆购置税填报错误,显示车辆15辆,决算填报时参照了资产网的数据,填报有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套,主要是视频监控设备一套;LED屏及网络监控设备;数字法庭配置,比2019年增加3.00套,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资产网设备决算未填报;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比2019年增加0.00台(套),主要原因是单位未购置。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芮 联系电话:0474-3910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