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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哈尔右翼前旗人民法院2020年度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作者:财务室  发布时间:2021-08-31 15:35:05 打印 字号: | |

第六部分 附件

 

察哈尔右翼前旗人民法院2020年度办案业务经费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根据相关要求,结合法院工作实际,选取“办案业务经费”开展部门绩效评价,设计了2020年度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评价指标体系,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对办案业务经费进行综合评价。办案业务费预算数为454万元,全年执行数为493.68万元,全年预算执行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该项资金总体目标是全部用于法院审判工作的差旅费、印刷费、邮电通讯费等办案业务支出,确保法院各项工作平稳运行。阶段性目标为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支出办案业务费。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的年度绩效指标,设置产出、效益、满意度3个一级绩效指标,设置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9个二级绩效指标,设置办理案件数量、一审案件改判率、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人均直接办案支出、支出完成比、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办案产生的环境效益、干警对办案经费保障的满意程度、审判案件的连续性9个三级绩效指标,同时赋予了年度指标值。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2020年,我院结案1589件,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预定目标,但一审案件改判率没有达到预期目标。以后需加强案件审判质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公开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邀请人大代表、社区居民等旁听案件。通过办案业务经费的持续投入,加强执行工作、深化司法公开等工作开展。

根据项目年度实施情况,结合目标分值,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80分。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评价发现,2020年度办案业务经费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针对发现的问题,我院将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

 


 
责任编辑:郭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