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察右前旗人民法院老官路驻村工作队在走访入户时,雪地里的一只“不速之客”引起了我院干警的注意。通过上网查询,干警们察觉这只造型奇特的鸟很像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秃鹫,马上向公安局和林业局汇报该消息,说明 了发现秃鹫的位置和情况。同时,为了确保动物的安全,干警们还加强了对现场的警戒和保护,确保无其他人员靠近或伤害到这只珍贵的动物。
公安局和林业局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这只受伤的动物进行了检查和治疗。经过初步诊断,这只动物为秃鹫,是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
我院干警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职业素养对发现的珍贵动物迅速采取措施进行保护和救助,确保了动物的生命安全,同时也受到了村民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的赞扬。我院干警将继续履行驻村工作职责和义务,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加大关于保护野生动物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意识,为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贡献力量。
随着生态环境的改善,野生动物逐渐活跃在我们周围。察右前旗人民法院提醒广大群众: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如您有发现受伤、落单的野生动物,不要盲目进行救助,应及时拨打110报警求助或直接联系林业部门,切不可私自圈养或者盲目处理,否则可能触犯相关法律并被追责。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关注、参与到野生动物保护行动中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