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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检法同堂培训 以“共学”促“共识”

  发布时间:2024-04-10 15:34:51 打印 字号: | |

为助力公检法队伍专业化水平的提升,促进三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协作配合,积极推动形成良性互动机制,共同致力于维护地区法治和社会秩序。2024年1月11日,察哈尔右翼前旗人民法院牵头开展公检法同堂业务培训。旗法院、旗检察院、旗公安局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办案人员参加会议。


此次培训会由察哈尔右翼前旗人民法院分管刑事工作院领导李彩萍主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及刑事证据规则的相关规定。培训结束后,三家单位办案人员就修正案和醉驾意见出台后的新变化深入交流,对相关案件在今后办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判和探讨,共同探索推动此类刑事速裁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形成。同时结合以往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围绕证据调取、审查、认定等方面进行了沟通。

法院

检察院

公安局

本次同堂培训,有效提升了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业务知识水平和专业能力素养,解决了办案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凝聚了工作共识,统一了司法办案理念和标准,为进一步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察哈尔右翼前旗人民法院将持续发挥司法能动性,进一步拓宽同堂培训的范围和深度、创新培训方式,增强办案人员对刑法变化及最新司法解释的理解适用,切实提升司法队伍运用法治思维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实现“学”与“用”相融合、相促进,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为解决一线司法实务问题提供更多助力,全面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郭敏